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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隨身碟本報記者馬超
  □本房屋貸款報通訊員馬倩
  湖北武漢籍男子王某跟隨他人學會利用“酒托女”騙錢的手法後自立門戶,雇佣十餘人來到江蘇西服鎮江行騙。這十餘人分工明確,有“鍵盤手”、“傳號手”、“酒托女”、“陪酒公主”。為賺更多酒錢,王某大肆對酒水摻假;為保證穩妥安全,王某還規定不能騙公務員、不能騙流氓痞子,穿得好、出手闊的要猛灌。
  就這樣,在短短半個多月時間里,以王某為首的“酒托女”團夥先後信用貸款詐騙50餘人,共計騙得8萬餘元。《法制日報》記者今天從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檢察院獲悉,犯罪嫌疑人王某等4人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批准逮捕。
  王某是湖北武漢人,曾隨同村“大哥”輾轉各地做“鍵盤手”。不過,他從事的這個“鍵盤手”職業不是彈奏樂器,而是專門在網上“釣魚”,通過微信、陌陌等支票借款軟件“男扮女裝”與男性網友搭訕,聊熟之後就約對方在KTV見面,騙對方購買“高檔”酒。
  不久後,王某就掌握了這種賺錢方式的全部過程,他覺得“大哥”賺錢太容易了,就一心想著出來單干。於是,王某以回家結婚為由,脫離了“大哥”的組織。
  2013年11月,王某回到老家後,以賺大錢為誘餌,組織了十餘人來到江蘇鎮江繼續行騙,自己當上了“大哥”。
  這十幾個人分工明確:王某負責購置紅酒、租KTV包間和員工食宿、服裝;由3人作為“鍵盤手”負責引“魚”上鉤;一人作為“傳號手”,將男“鍵盤手”與“魚”的聊天記錄分發給“酒托女”,做好身份交接;兩人作為KTV服務員,負責上酒水和收錢;剩下的就做“陪酒公主”,負責灌客人,也灌自己。
  王某發現,要想多賺酒錢,只靠“酒托女”特別能喝酒、特別能灌酒是不夠的,關鍵還在於“大哥”特別能摻酒。想到這一點,王某將一瓶幾十元的紅酒分成兩份,分別兌入雪碧和礦泉水,每瓶標價388元至588元不等,而上百元的酒則被王某分成兩份或3份摻假,標價688元至1888元不等。
  此外,王某還給“鍵盤手”和“酒托女”進行“上崗培訓”,不僅培訓行為舉止,還要求“三個不騙和一個猛灌”,即不能騙公務員、不能騙警察、不能騙流氓痞子,對穿得好、出手闊的要猛灌。
  就這樣,在2013年12月初到18日短短半個月時間里,“訓練有素”的王某團隊騙取50餘名被害人共計8萬餘元。
  據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萬勵介紹,涉案人員採取的詐騙方式是承租一家KTV的晚上經營時段,組織、招募幾名女性(俗稱“酒托女”),以網上聊天、網上徵婚、異性交友的方式,騙取男性被害人信任,並將其引至KTV高額消費。不僅在鎮江,全國很多地方都發生過類似的詐騙行為。“酒托女”的行為從錶面上看似乎是一種消費糾紛,但這種行為實際上已經涉嫌詐騙犯罪。
  “此類犯罪技巧高超,被害人不易察覺。這種騙術因被騙網友的虛榮心,或是羞於啟齒的不良動機而屢屢成功,即使網友事後察覺上當也很少有人報案。”萬勵說,因此,當被害人遇到這種騙術時應當立即報警,而“酒托女”往往會因為心虛而現形,這樣,被害人更容易及時得到經濟上的補償,也更加有利於打擊此類犯罪。
  萬勵提醒廣大網友,當遇到以下情況時應保持警覺:通過網絡認識不久的異性提出約會,並主動提出在KTV或酒吧等地點;約會中主動敬酒、要求玩游戲喝酒而頻頻點酒;消費中,服務員過來逐次結賬。
  本報鎮江(江蘇)2月13日電
  (原標題:“酒托女”團夥半個月坑五十餘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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